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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修订)高教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013-10-1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016年修订)

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汉)研字[201456 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原评定细则进行了修订,现规定如下。

一、组织管理

1. 成立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分复审及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结果。

2. 各班级组成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综合评分的计算及初审工作。班长任评审小组组长。评审组由班级成员组成,采用班级民主选举方式产生。

3. 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及比例(表1):

1: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及比例

享受人数比例(%

硕士

研究生

教育学

一等

70%

8000/

(全额学费)

二等

30%

4000/

(半额学费)

教育经济与管理

一等

80%

8000/

(全额学费)

二等

20%

4000/

(半额学费)

教育硕士

一等

70%

8000/

(全额学费)

二等

30%

4000/

(半额学费)

二、评定程序

1. 每位研究生根据实施细则准备评定材料及相关证明,并进行申报;

2. 班级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计算“综合评分”;

3. 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奖学金结果;

4. 评定时间:该年度 9月初。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高教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勤奋学习、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 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5. 学业奖学金申请者须为我所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

6.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学年参加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受到学校警告以上违纪处分;

2)上学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

3)经学校或相关部门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

4)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

6)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转回硕士研究生;

7)研究生二年级同学在第四个学期结束前未开题者。

四、综合评分计算办法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学术科研、社会服务与国际交流等四项,满分为100分。其中,根据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的不同情况,计算公式如下:

研究生二年级综合评分计算公式:

综合评分=思想品德(15%+课业成绩(50%+学术科研(20%+社会服务与国际交流(15%

即:思想品德占总分的15%,课业成绩占总分的50%,学术科研占总分的20%,社会服务与国际交流占总分的15%,由这四项分别计算得分,然后乘以权重,最后加和计算总分综合评分。

研究生三年级综合评分计算公式:

综合评分=思想品德(15%+课业成绩(20%+学术科研(50%+社会服务与国际交流(15%

即:思想品德占总分的15%,课业成绩占总分的20%,学术科研占总分的50%,社会服务与国际交流占总分的15%,由这四项分别计算得分,然后乘以权重,最后加和计算总分综合评分。

1. 思想品德(满分100分):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与评分,测评内容由基本分50分,加上学生互评分15分与老师测评分15分,再加上表彰分20分四部分组成。其计算公式如下:

思想品德=基本分(50分)+导师评分(15分)+教师测评分(15分)+表彰分(20分)

1)思想政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道德修养,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

2)精神文明: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举止文明,作风正派;

3)学习态度: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求真务实,学风端正,恪守学术道德;

4)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自觉抵制违纪违法现象,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无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

备注:

①导师评分表见附表1

②教师测评分由高教所老师评分后交由评定小组,见附表2

③在思想品德方面,因突出事迹获表彰者,比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分别增加不同的分值: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 20 分;受到省级表彰的加 15 分;受到校级表彰的加 10 分;受到所级表彰的加 5 分(以上所受到的表彰均以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

④受到高教所或学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2. 课业成绩(满分100分):

课业成绩(补修课成绩不在计算范围之内)测评包括参评学年所修的全部课程根据学生实际考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出课程学习成绩,其计算公式如下:

课业成绩=

1)学位课程成绩(60分)

根据专业学位课加权后的成绩排序给出其得分(最高60分, 1分递减)

2)选修课程成绩(40分)

根据专业选修课加权后的成绩排序给出其得分(最高40分,0.5分递减)(3)等级成绩换算成百分制计入平均成绩:

2:等级成绩换算表

及格

不及格

95

85

75

65

55

备注:

①如果成绩判断标准为通过、不通过,则不计入课业成绩的计算中(针对表2);

②如果课程成绩判定标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且具有学分的,则按上面表格进行换算加分(针对表2);

③交换生、出国留学等其他情况,在外校修课程获得学分不计入成绩。按参与社会服务与国际交流予以鼓励。

3. 学术科研(满分100分):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情况(满分30分)评分细则见附表3

2)主持科研项目(满分10分),主持校级重点项目10分,校级普通项目5分;

3)参与科研项目及承担子课题(满分10分),根据项目级别及排序情况,由评定小组评定(以上由研究生提供本人参与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为准,并由课题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4)科技学术竞赛活动(满分 40 分)评分细则见附表4

5)学术科研活动参与情况(满分10分),积极参加学校、所、班级组织的学术活动,应参加集体活动,参加一次加1分。

备注:

①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及承担子课题,须提交立项批准书(含课题组成员表)或此项课题本人完成部分(附导师意见和签字);评定等级如下:

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市、校级,1分;所级,0.5

②参与导师或其他单位的项目(没有申报书及立项批准书,须有导师签字或相关证明材料),加0.5分。

③同一课题不重复加分。比如同一个课题,上年度评审时加了分,而当时课题只完成了一部分,后面又陆续完成该课题剩余部分或者是做出修改、增添新数据、内容等,那么本年度不得再就此课题加分。参与新课题才能加分。如果是一个大课题下面有几个子课题,本年度参与的是另外一个子课题,可计分。

4. 社会服务与国际交流(满分120分):

1)担任社会工作情况(满分20分,其中民主测评占5分),评分细则见附表5

2)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比赛获奖情况(满分30分),评分细则见附表6

3)各类综合评优获奖(满分25分),评分细则见附表7

4)参与学校、所级、班级活动情况(满分20分)。积极参加学校、所、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要达到总次数的60%及以上才算全勤,若未达到总次数的60%,缺勤3次以内扣0.5分,4-6次扣1分,以此类推;经所里批准的因私事请假每次扣 0.5分,因公请假、病假不扣分(以上根据班级记录为准)。

5)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比赛情况(满分5分),根据同学参与各类社会活动记录评定等级,评定等级见附表8

6)出国(或港澳台)研修、交换学习、志愿服务(满分20分),见附表9

备注:

代表高教所参加校内活动每次加1分,代表学校参加校外活动每次加2分,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 附加分

相关英语等级证书加分表,见附表10

6.旷课扣分

根据班级考勤记录情况,旷课、请假次数累计达到十二次及以上者,总成绩扣3分;累计达811次者,扣2.5分;累计达57次者,扣1.5分;累计达34次者,扣0.5分。

7. 附则:

1)未尽事宜,由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解决;

2)本细则解释权归“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12


附表1

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导师评价表

学生姓名:

得分(每项3分)

1、学习目的、态度以及专业思想、钻研精神、创新意识

2、科研能力、参加学术交流和著述能力

3、动手能力(包括计算机等)

4、外语水平(包括听说读写以及专业文献的阅读和翻译)

5、协作精神(包括跟导师、同学以及其他老师的协作)

备注

总评(满分15分)

导师签名:

高等教育研究所制表

附表2

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思想品德与操行评分表

根据该同学平时的表现,给与以下方面的评分:热爱祖国,拥护国家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进取;职业道德,文明礼貌,尊敬师长,生活作风。

序号

姓名

评分(10~15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高等教育研究所制表

附表3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计分表

ssci收录、权威期刊

30

cssci收录、高教所奖励期刊

20分,累计最高30

其他核心刊物

每篇10分,累计最高20

一般公开刊物

每篇(3000字以上。3000字以下论文分数减半)4分,不累计

参加学术会议、提交会议论文、在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参加学术会议并提交会议论文(3000字以上。3000字以下论文分数减半),国内学术会议1/每次,国际学术会议2/每次

在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国内学术会议5/每次,国际学术会议8/每次

在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并获相关奖励,按照获奖等级,优秀奖7分,三等奖10分,二等奖12分,一等奖15分。同一篇论文提交会议、作报告、获奖,取最高分,不累加。

参加学术会议、论文入选论文集

论文入选相关会议论文集未公开出版(3000字以上。3000字以下论文分数减半),2

论文入选相关会议论文集并公开出版(3000字以上。3000字以下论文分数减半),5分。同一篇论文,入选论文集、公开出版,取最高分,不累加。

校内各种内部刊物发表1000字以上

每篇0.5分,累计最高1

参与撰写学术专著并署名(20000字以上)

每次5分,累计最高10

出版个人学术专著

每部20分,累计最高30

备注:

1.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者参加学术会议所提交的论文,须与本专业相关;

2.会议论文、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核算时间段为上年度91日始至本年度831日止;

3.发表的论文必须见刊,用稿通知无效。专著、会议论文集须为原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提交的论文须附会议主办方或高教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算时间以会议召开时间为准;

4. 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占得分的0.8

5.与非导师的其他人合作,若两人按第一作者:第二作者=73;若三人及以上按第一作者:其余作者总和=64比例给分;其中总和4按照22来算,但是注意的是:第三作者和第四作者按这个计分,第五作者及以上不加分;

6. 核心期刊认定参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期刊认定的通知》(中地大研字[2008]42号)文件;

7. 参与撰写学术专著,每次加5分,最高分10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表4

研究生参加科技学术竞赛活动计分表

级别

分值

名次

省级

校级

所级

二年级

二年级

一年级

二年级

一年级

特等奖

40

36

12

32

10

一等奖

34

10

30

8

二等奖

32

8

28

6

三等奖

30

6

26

4

备注:

1. 本项主要针对科技论文报告会,考虑到年级特点不同,一年级和二年级研究生分别计分。

二年级研究生提交论文并做报告者,加22分;提交论文但未做报告者,加20分。

一年级研究生提交论文并做报告者,加2分;提交论文但未做报告者,加1分。

2. 一年级参加省级以上科技学术竞赛活动并获奖的,按照校级获奖等级加分,未获奖的加2分,但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所有获奖证书的认定均须以发奖单位所盖公章为准;

4. 同一成果取最高获奖等级,只加一次;

5. 如获得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奖项,在其他方面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由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附表5

担任社会工作计分表

类别

分值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15

校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

所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研科协、研心协主席团

13

所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

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

研科协、研心协部长及副部长

11

其他学生干部

9

备注:同一人身兼多职者,取最高者,只加一次。


附表6

研究生参加各类社会活动竞赛计分表

类别

分值

国家一等奖(第1名)

30

国家二等奖(第2-4名)

25

国家三等奖(第5-8名)

20

省级或国家级协会一等奖(第1名)

20

省级或国家级协会二等奖(第2-4名)

15

省级或国家级协会三等奖(第5-8名)

10

校级或省级协会一等奖(第1名)

15

校级或省级协会二等奖(第2-4名)

10

校级或省级协会三等奖(第5-8名)

8

所级或校相关职能部门一等奖(第1名)

10

所级或校相关职能部门二等奖(第2-4名)

8

所级或校相关职能部门三等奖(第5-8名)

5

备注:

1. 以上所受到的奖励均以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

2. 各类社会活动比赛包括文艺比赛、体育比赛、演讲比赛、普通话比赛、辩论赛、征文比赛等个人获奖加满分;

3. 每项分别加分,国家级加分最高25分,省级加分最高20分,校级加分最高15分,所级加分最高10分;

4. 同一竞赛,取最高得分,不累加;

5. 团体获奖按相应获奖级别减半;

6. 针对颁发的优秀奖:

集体项目的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等不加分;

其他优秀奖,根据颁发单位,国家级3分,省市级2分,所校级1分。

7.交换生、出国留学等其他情况,在外校参加竞赛获得奖项,可以按照以上细则对应加分,但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

8.参加学校运动会,获得个人单项奖但是没有颁发奖状者,确有相关报道的,最高加5,并按照第一名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1分计算。


附表7

研究生各类综合评优计分表

获奖级别

加分标准(分)

国家级

25

省(市)级

20

校级

15

所级

8

备注:

1. 针对“五•四”评优活动,详细评分如下:

校级优秀研究生标兵15分;

校级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12分;

校级优秀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等单项8分;

所级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8分;

所级单项5分;

2. 同一评优项目取最高者,不累加;

3. 集体项目减半。


附表8

研究生参与社会活动比赛情况计分表

次数

20-17

16-13

12-9

8-5

4-1

得分

5

4

3

2

1

注:以上得分(1-20)为校、所、班级等活动总和

备注:

1)根据研会、班级的记录,对学校、所、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主要是学术讲座和党支部活动)进行汇总;

2)参与社会活动比赛情况(满分5分):根据参与各类社会活动记录评定等级。


附表9

境外、港澳台研修、交换学习、志愿服务加分表

时间

基础分

修课分(凭成绩单加分)

志愿服务证书

备注

三个月以内

3

每修一门课,成绩75分以上加2

2

三个月以上半年以内

5

5

半年以上

一年以内

10

10

附表10

英语等级证书加分表

分值

英语专业八级(60分或60分以上)

1

英语六级(425分或425分以上)

1

雅思(6分或6分以上)

1

托福(70分或70分以上)

1

GRE1100分或1100分以上)

1

备注:

1)研究生期间同一类加分只加一次,不累加,在总评成绩上加分;

2)研究生入学前通过的加0.5分;研究生期间通过的加1 ,研一期间通过的,在研二奖学金评定时加分;研二期间通过的,在研三奖学金评定时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