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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所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组织实施办法
2013-10-1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组织实施办法
为了活跃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的学术氛围,鼓励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提高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高等教育研究所将开展研究生学术沙龙,特制定本组织实施办法。
一、活动宗旨:参与交流,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二、参与对象: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及其它专业有兴趣的研究生。
三、活动时间:每月一次,每学期保证至少活动四次。
四、活动地点: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术活动室。
五、活动组织:由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分会或班委会组织,每次沙龙由两名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包括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召集人员、发布消息以及人员考勤)。
六、报告题目以及内容由报告人自定,填写情况记录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同意后,于报告的前两周通知会议组织者,并提交报告提纲(电子版)以供报告组织者发布消息。
七、要求选题结合当前实际,有交流价值;论据材料丰富、数据准确、图文并茂;论证主题突出、层次清晰、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语言文字流畅;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思路清晰。
八、每次活动由两位研究生做主题报告,报告时间为20-25分钟;待主讲人报告结束后,到场老师和其余研究生可以针对主讲人报告内容进行现场提问和讨论,时间为10-15分钟。
九、每次活动都由专人记录,活动结束后,相关资料交由学习委员收齐统一保管,并且记入个人平时考核记录。
十、要求研究生每学年在研究生学术沙龙主讲一次学术报告,并在开题前作文献综述。
十一、每学期末进行活动总结,给出每位同学活动表现的评语,评选出优秀报告奖和优秀参与奖,并作为学期末综合评定考核和每学年评优的依据。
十二、本办法于20053月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解释。



附: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