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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研究所关于硕士研究生学制的补充规定
2019-01-1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高等教育研究所关于硕士研究生学制的补充规定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弹性学制与奖学金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高等教育研究所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两年(或两年半)毕业:

1、发表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第一作者,在T5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在T5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两篇;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在T4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2、课程平均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

3、积极参与导师课题研究。

4、申请两年(或两年半)毕业需征得导师同意。

申请两年(或两年半)毕业须在12月30日前填写《高等教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两年(或两年半)毕业申请表》,凭发表论文原件,向高等教育研究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高等教育研究所。

本规定从2018级研究生开始实行。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