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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研究所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16-03-1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地大(汉)研字[2016]12号)的精神,特制定我所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硕士专业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核定我所的招生总计划,结合招生目录公布计划、追加计划及生源情况,经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我所分专业计划,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按照招生计划的150%、教育硕士按照国家线确定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现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1. 2016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总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拟招收人数

备注

教育学

11

2

9

教育经济与管理

9

1

8

教育硕士

12

0

12

说明:1.本表不包含单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上述计划复试名单单独公布,复试合格者由学校统一决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人数

2. 2016年复试分数线及复试人数

专业名称

分数线

复试

人数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教育学

国家线

370

15

教育经济与管理

国家线

349

12

教育硕士

国家线

362

6

说明:进入复试名单的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至教育硕士专业,需要在资格审查的时候填写申请。教育硕士专业分别接受教育学专业4个、教育经济与管理2个调剂考生。

(三)复试名单

3.教育学专业复试名单15人)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政治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1

104916215012352

李秋玲

75

71

272

418

2

104916215010034

高亚男

75

63

272

410

3

104916215012363

虞甜甜

70

72

265

407

4

104916215012348

黄倩

69

75

251

395

5

104916215012338

罗黎妮

67

74

252

393

6

104916215012344

张朵朵

60

59

271

390

7

104916215012365

黄雅芸

63

73

254

390

8

104916215012351

李慧君

64

66

258

388

9

104916215010058

韩可心

66

72

249

387

10

104916215012333

刁楠楠

74

52

255

381

11

104916215012334

冯媛

69

68

240

377

12

104916215011288

琚蕊菡

70

72

234

376

13

104916215012349

吉飞跃

62

58

251

371

14

104916215012361

杨雯

61

64

245

370

15

104916215014029

李芳

65

63

242

370

4.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复试名单12人)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1

104916215010616

郭凌

72

78

135

134

419

2

104916215012326

刘冬梅

70

69

135

127

401

3

104916215012329

李冰倩

70

75

122

129

396

4

104916215010434

胡文君

66

58

127

137

388

5

104916215012327

闵璇

72

60

123

131

386

6

104916215010002

吴际琨

69

54

133

127

383

7

104916215010829

毛越

69

62

126

124

381

8

104916215012328

王兆瑞

63

69

124

125

381

9

104916215012324

代为

63

71

124

122

380

10

104916215011024

纪亚茹

64

64

121

127

376

11

104916215012325

戢锐

58

64

119

115

356

12

104916215012330

李诗琪

60

69

112

108

349

5.教育硕士专业复试名单6人)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1

104916215013291

柳艳芳

64

72

124

137

397

2

104916215013290

刘冬

73

71

121

128

393

3

104916215014634

唐芮

67

56

131

130

384

4

104916215010884

赵卫

66

57

121

135

379

5

104916215010413

袁星星

64

53

126

127

370

6

104916215013292

罗欣

70

62

107

123

362

(四)单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名单

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名单1人)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政治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1

104916215013997

李燊燊

59

48

211

318

(五)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计划复试名单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二、学业奖学金标准

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等文件执行。

7.学业奖学金标准

一等奖学金比例(8000/年)

二等奖学金比例(4000/年)

备注

教育学

70%

30%

教育经济与管理

80%

20%

教育硕士

70%

30%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在20169月前可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毕业证待办证明》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考生需要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100元。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8.复试时间和地点一览表

序号

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1

资格审查

320日(周日)

14001430

学校教一楼106

2

专业课笔试

320日(周日)

14301630

学校教一楼106

3

综合素质面试

3 21日(周一)

800

高教所会议室(后楼二楼)

4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321日(周一

800

高教所资料室(二楼)

5

体检

321-22

328-29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校医院

五、复试科目、内容及方式

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硕士复试成绩满分均为300分,由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构成。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教育理论与实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简答题、论述题。考试大纲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网或高等教育研究所主页(http://gaojiao.cug.edu.cn/)。

2.综合素质面试

满分16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试形式包括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

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满分40分。考试形式包括自我介绍、现场抽签回答问题和即兴对话。

六、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500*0.6+100*(复试成绩/300*0.4

初试成绩权重为0.6,复试成绩权重为0.4

七、录取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其中未被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录取、已填报调剂至教育硕士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调剂至教育硕士专业,并按照学业奖学金比例单独确定奖学金等级。

2.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总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未达60%者不予录取。

3.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

非定向: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属于非定向,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非定向生档案须于420日前转至学校(应届生可于毕业时转档案)。

定向: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可转档案)的属于定向。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定向单位提供,且需于42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4.调档和政审。

1)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高教所将寄送调档函、政审函给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考生本人转交);

2)高教所收到考生政审材料和档案后,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报研招办后将其档案退回原地。

5.导师确定。入学后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

八、学校体检安排

体检:321-22日,328-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考生到校医院体检,考生(含未体检的推免生)持复试学院从我校招生系统中打印并盖章的体检表体检。未能在上述时间内体检的考生,可凭体检表到二甲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于410日前寄达高教所。

考生凭在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的体检表,到医院三楼财务室交费(40/人)(本校毕业生可自带照片一张在交费同时另交10元再领取一份“毕业生体检表”做毕业档案备用,5月份不再参加“毕业体检”)。

一楼:身高、体重、X光胸透。

二楼:外科,眼病、色觉。

三楼:内科、血压、脉搏、抽血。

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交三楼保健科,同时查视力。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5094

电子信箱:yjs18@cug.edu.cn

高等教育研究所

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